請欲申請「教育部113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之學生,於5/3(五)前,將資料備妥,繳交至本校國際事務處。
一、提供單位:韓國6所學校,學校名單如附表。二、名額:預計正取7名,備取4名。三、受獎期限:6個月,自113年9月起至114年2月止。四、報名者資格: 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報名參加甄選:(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二)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三)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推薦時,請先行評估申請學生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天災、疫情現況等因素)。(四)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五)須經就讀學校推薦。五、報名者應繳書面文件 由推薦學校檢附下列資料一式兩份隨函送部(請依序排列):(一) 報名表。(二)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三)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四)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五)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 2 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六)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七)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八)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文或英文,無則免)。━更多歐盟獎學金甄選資訊,請參考以下簡章: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