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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欲申請「113學年度赴捷克高等交遇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者,請最遲於113年2月6日(二)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本校國際處。
簡章: (詳情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最下方連結內資訊)
一、提供單位: 捷克教育部
二、待遇: 免學費;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3,000克朗,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2,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三、受獎期間: 113年9月或10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四、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
五、參加甄選應繳文件:
(一) 由申請者就讀學校檢附下列資料一式三份隨函送部,請依序排列 ,並另以 pdf 檔傳送申請者甄選資料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電子信箱: dice3@mail.moe.gov.tw
1. 甄選報名表
2. 護照影本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4.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5.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6. 獎學金申請表 請 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 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
7. 履歷表 (2,000 字以內)
8. 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 2,000 字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
9. 推薦函 2 封
10. 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11.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邀請函影本(倘有);倘於申請表中載明業獲擬就讀學校之錄取通知或推薦信,務必併附以茲證明
(二) 上述文件編號 3 、編號 4 、 編號 6 至編號 11 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八、甄選方式:
(一) 初選:即日起申請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擇優至多推薦5名,於113年2月23日前函送推薦名單暨報名表件至本部。
(二) 複選:
1. 書面審查:經本部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寄送面試通知單。
2. 面試:113年3月中旬由本部聘請面試委員對符合申請資格者進行面試,擇優錄取;面試原則以英文進行(實際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將另行通知)。
(三) 評審標準(總分100分):
1. 書面資料:包括在校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在捷克讀書計畫、自傳等,占25分。
2.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3. 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4. 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四) 甄選結果:113年3月下旬由本部函知推薦學校。通過本部甄選獲選送者僅具本獎學金候選人資格,應於113年6月前自行取得捷克教育部認可之高等教育機構入學許可且獲捷克教育部核定,始取得正式受獎資格。
其他詳細資訊及相關文件: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