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交流委員會由本處國際事務長、本校教務長、學務長、研發長以及各學院院長組成。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處國際事務長兼任。
(一) 規劃本校之國際交流策略及方向。(二) 本校與國外教育及研究機構訂定學術合作契約之審議。(三) 獎學金辦法之訂定與各項國際交流獎學金之審議。(四) 本校學生申請赴國外短期研修之審議。(五) 其他與國際交流相關需審議與諮詢事項。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國際事務處設置要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國際交流委員會設置要點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國際事務處內部制度控制作業 (109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