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際處代為線上申請)
※證件效期為3個月,許可停留期間為入境翌日起2個月內,不得延期。請務必於入境後辦理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事宜,以免逾期
1、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文件下載: doc /odt)(陸生就學專用)
2、照片電子檔(.jpg):白底,頭頂至下顎需在3.2~3.6公分之間。
3、學校出具之錄取證明文件或在學證明文件電子檔(.jpg)。
4、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大陸地區旅行證件電子檔(.jpg)。
5、委託學校代申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委託書(文件下載: doc/ odt) (陸生專用)影本。
6、保證書 (文件下載:doc /odt )(陸生專用)。
7、證照費新臺幣600元。
(自行上網辦理)
1、填寫陸生入出境申請書 (文件下載:doc /odt)。
2、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公函或已辦理註冊等證明文件正本。
3、大陸地區旅行證件影本(驗正本收影本)。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復學之陸生於前就學期間已出具者,無須檢附)。
5、繳回原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6、委託書 (文件下載:doc/ odt) (非委託案件免附)。
7、證照費新臺幣1,000元。
(由國際處代為線上申請)
升學:大陸地區學生畢業後繼續在臺就讀下一階段學制班次,於註冊入學後,由錄取學校代申請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1、 填寫陸生入出境申請書 (文件下載:doc /odt)。
2、 照片電子檔(.jpg):白底,頭頂至下顎需在3.2~3.6公分之間。
3、 大陸地區旅行證電子檔(.jpg)。
4、 繳回原多(逐)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5、 錄取或註冊證明電子檔(.jpg):如學校行政單位開立證明正本,或學生證。
6、 保證書 (文件下載:doc/ odt) (陸生專用)。
7、 委託書 (文件下載:doc/ odt)
8、 費用:新臺幣1,000元。
9、 請出示畢業證書電子檔(.jpg) (移民署規定畢業後才能辦理升學手續)
一、與新生一同來臺(由國際處代為辦理):請參閱來臺就學應辦事項說明電子檔辦理來臺事宜。
二、舊生自行辦理:
步驟 1:至大陸當地公證處申請「親屬關係公證書」:
※請記得提醒公證處將公證書副本寄至臺灣海基會,以便辦理查驗事宜。可使用「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查詢副本是否寄達海基會。
步驟 2:親至海基會申請「親屬關係公證書」之驗證(約需1小時,送件須知及申請文書驗證手續供參)或※郵寄辦理,須備文件如下:
(1)文書驗證申請書(文件下載:PDF)(範例)。
(2)委託書(文件下載:PDF)(被探人親自送件免附)(範例)。
(3)被探人之入出境許可證影本(查正本收影本)。
(4)親屬關係公證書正本(請先確認副本是否寄達海基會,再行申辦)。
(5)費用:新臺幣300元(現金)。
※如為郵寄,請參閱郵寄申請文書驗證須知,並可使用「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查詢進度。
步驟 3:親至移民署臺北市第一服務站臨櫃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證(親屬入臺證)(詳細內容請參閱移民署網頁,約需5個工作天):
(1)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文件下戴:pdf /doc /odt):需貼上照片(白底、頭頂至下顎需在3.2~3.6公分之間)及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海基會驗證之親屬關係公證書(查正本收影本)。
(3)被探人之入出境許可證影本(查正本收影本)。
(4)保證書(文件下載:PDF)(請至僑陸組申請,約需1~2個工作天)(填寫範例)。
(5)委託書Letter of Attorney(文件下載:PDF)(被探人親自送件免附)。
(6)費用:新臺幣600元(現金)。
※停留期間不得逾兩個月,不得申請延期,每年申請來臺次數不得逾三次。但被探對象在臺期間,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時,不受申請次數之限制,並得申請延期,每次延期期間為一個月。
※親屬關係公證書可多次使用,如再次申請家長探親證,使用同一份公證書即可,不需重新申請。請記得妥善保存,俾利下次申請使用
(至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臨櫃申請)
逾期停留者將處以罰鍰(逾期停留罰則供參),且學校於一定期間內不得代申請入臺證件(不予受理邀請單位旅行業或代申請人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期間處理原則供參)。請於證件效期屆滿前至內政部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辦理換發或延期事宜,以免受罰。
詳細規定請參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網頁Website: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線上申辦系統Online Application System:學生線上申辦系統
地址Address:臺北市廣州街15號(捷運小南門站2號出口)
No. 15, Guangzhou St., Zhongzheng District, Taipei City
臺北市服務站: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Taipei Office: Monday to Friday 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