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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後希望留在臺灣尋找工作者,可依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畢業後延期居留,以利在臺期間進行求職、面試及後續就業準備。
僑外生畢業後如取得臺灣雇主聘僱,可由雇主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評點項目包含學歷、薪資、華語能力、工作經驗、專業能力及其他表現等,符合規定者可留臺工作。
臺灣就業金卡為外國專業人才提供之四合一證件,包含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申請人無須由雇主提出申請,可依其專業領域及資格條件申請。就業金卡涵蓋多項專業領域,適合具備專業經驗並有意來臺工作、接案或發展職涯之外國人才。
自由藝術家簽證適合有意在臺灣從事藝術創作、協作、展覽、演出、研究、製作或藝文推廣之外國藝術工作者。持此類工作許可者,亦可舉辦工作坊、講座,擔任評審或評論人,或參與相關藝文活動。申請人於許可期間所從事之工作,須與其藝術專業領域相關。
創業家簽證為臺灣提供給外國創業人才之居留制度,適合有意在臺成立公司、工作室、品牌或文化創意事業之外國人士。對於具備創新構想、創業計畫或團隊發展規劃者,可依相關規定申請來臺創業及發展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