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截止日: 115年3月20日
一、 教育部與法國在台協會合作選送學生赴法擔任華語教學助理。為擴大徵才,現辦理第二次甄選,歡迎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
二、 申請資格摘要:
身分要求: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大二以上在校生。
語言門檻: 法文程度需達 B1 以上。
優先條件: 具備對外華語教學經驗,或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00 小時以上課程並獲有證書者。
三、 補助與待遇:
機票補助: 教育部補助臺灣至法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 1 張(上限 1,850 美元,實報實銷)。
實習薪資: 法國本土每月稅前薪資約 1,010.67 歐元(實領淨額視地區約為 800 至 813 歐元)。
五、 申請方式: 意者請於 115年3月20日前 完成以下程序:
至法國教育部 ADELE 線上平台 註冊填寫申請表。
至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https://lmit.edu.tw/)登錄註冊。
將戶籍證明、中英文履歷、法語程度證明及相關文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yiyuandai@mail.moe.gov.tw)。
六、 「2026-2027 臺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簡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