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凡在臺居住滿六個月之在學僑、外生,均依規定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目前在學僑、外生健保由國際處辦理加保;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則自行加保;持身分證同學可依父母由戶籍地加保。
(一)持居留簽證之入境日起算加6個月才符合投保健保資格(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且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如非持居留簽證,以其在臺取得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算。
(二)由於每位學生入出境臺灣的時間不同,所以拿到健保卡的時間也會不一樣。
由於僑生與港澳生來臺就學的法源依據不同
(一)持外僑居留證之僑生(馬來西亞、印尼)居留簽證入境:入境日+6個月
(二)持臺灣地區居留證之港澳生停留簽證入境:移民署居留核准日期+6個月
(一)在健保等待期間多次入出境者,只要每次出境不超過30天,不管幾次入出境,健保計算方式皆從上一次入境日起算6個月(期間能出境1次但不能超過30天喔!)。
※港澳生持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台者,第一次以居留核准日期起算6個月。
每學期本校會先預收6個月的健保費(大一預收5個月),如學期間學生因休學、退學、畢業、工讀等健保沒在學校加保,溢繳的保費僑陸組將統一學期末結束e-mail通知退費。
(一)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依規定健保需與家人(直系血親)投保,或自行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
(二)設籍滿 6 個月之日起應參加健保,依附父母親投保的學生請留意日期以辦理加保事宜。
畢業僑生健保最遲 2 月 1 日(上學期)或 8 月 1 日(下學期)從本校轉出。 留臺僑生健保由工作單位投保;無工作者,請持居留證(身分證)至居留證住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
(一) 休學及退學將於學生離校後兩週內轉出(退保)本校承保名冊。
(二) 畢業生須於畢業前一個月告知國際暨兩岸事務處教育組離校時間,若無告知,則加保至六月底。六月底後如需延畢,請提早告知並補繳費用。於本校承保健保資格最晚到畢業生離校當月即應轉出(退保)。
(三) 若已無本校學籍(休、退、畢業),則應當即刻轉出(退保)本校承保名冊,轉出後可至居留當地之區市公所或健保局完成續保。
(四) 畢業、休學、退學仍留臺且在居留有效期限之學生,應至居留地區、市公所投保。
畢業離開學校或休退學者,依規定學校於當月退出健保,爾後健保費用須自行負擔(費用為每月新臺幣 826 元,金額依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為主)。另,離開臺灣六個月以上者,請務必提供機票行程,辦理停保(依規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得辦理停辦,不需再支付每月健保費用),以免回臺後被追繳健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