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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學位生-海外僑生
僑保

僑生在校保險之說明

  1. 來台居留未滿6個月,僑生必須投保僑委會「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簡稱僑保),先自付就醫後,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正本」到國際處,國際處協助同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 居留滿6個月後,符合投保規定的僑生必需強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
  3. 若加入健保前將出現不同日數的保險空窗期,期間學生購買醫療保險,或於上述規定時間國際處承辦人購買商業保險。
  4. 學校另外有「學生團體保險」(由學校衛保組協助)。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僑保):

一、相關法規   
  1.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
    請點選連結
    )
二、參與對象   

為維護僑生健康,使在學僑生傷病時醫療獲得保障,僑務委員會對尚在臺居留未滿6個月,即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參加資格之新僑生(含港澳生),補助僑生參加傷病醫療保險之保險費。

三、保險期間

僑保共計6個月
(一)初次抵臺念書的新生:9月1日至翌年2月底

四、補助額度

參加僑保之僑生,於註冊時隨學雜費一起繳交保險費,保險費由僑務委員會補助保險費50%,僑生自付580元。

五、就醫及理賠申請

(一)至健保特約診所、醫院就診,先自行繳費。
(二)意外醫療180天內、疾病醫療2年內提出申請。
(三)準備下列文件至國際處申請理賠:

        1. 理賠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  。
        3.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4. 護照影本。
        5. 居留證(身分證)影本。
        6. 郵局(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四)同一疾病多次複診時,可在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將每次看診的日期寫在證明 書上即可。

六、理賠項目只限必要的醫療(如發燒、腸胃痛等疾病),矯正牙齒、健檢、施打疫苗…等不能申請,理賠金額規定如下:

(一)門診:收據實支實付,每日1,000元為上限。
(二)門診醫療手術:收據實支實付,7,000元為上限。
(三)住院:12萬元內依收據實支實付,但病床一律以三等病床為限。

七、每月2次寄送申請理賠文件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約2~3週)匯款至學生帳戶。
八、海外理賠

(一)當在臺灣境外就醫時,境外醫院出具之診斷書及收據,應先經我國派駐當地之駐外機構辦理認證。 
(二)駐外機構係指派駐於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聯絡資訊

申請居留證
工作許可申請
僑生獎學金申請
僑保/商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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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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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國際事務處
11201 臺北市北投區 學園路 1 號
EMAIL: info@iec.tnua.edu.tw
TEL +886 2 289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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